县婚姻登记处结合行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,不断创新服务措施,增强服务意识,积极开展廉政工作,建设政治觉悟高、法制意识强、业务素质好的婚姻登记工作队伍。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,确保有章必循,违章必纠,切实做到增强婚姻登记工作的透明度,让婚姻当事人了解相关规定及程序。二是坚持规范婚姻服务,婚姻登记除收取工本费外,严禁搭车收费,不得收取其它名目的费用。三是坚持强化工作责任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、谁违反、查处谁”的原则,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,杜绝任何违规登记行为。四是加强社会监督,在服务办证大厅设立服务监督台和举报箱,公开举报电话,24小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。